- 投資人在台股開盤前,8:30-9:00的30分鐘內,可下委託單,但不撮合成交,僅揭示試撮價格,在9:00時一次用集合競價撮合。
- 在9:00-13:25期間,委買與委賣雙方送出的委託單立刻進行逐筆撮合,價格符合條件就會立刻成交,使用逐筆撮合,也就是「隨到隨撮」。
- 13:25-13:30只收委託單,不撮合成交,並揭示試撮價格,在13:30收盤時將累積的委託單用集合競價撮合一次成交。
- 委託單經由證券商送到證交所交易電腦以後,如果是市價單,成交順序會優於限價單,依當時市場價格隨到隨撮,而限價單則會依「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原則依序成交。
-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
「較高買進」的委託單,成交順序優先於「較低買進」的委託單。「較低賣出」的委託單,成交順序會優先於「較高賣出」的委託單。也就是說,買方願意以較高價位買進就越快成交,賣方願意以較低價位賣出就越快成交。如果委託單的價位相同,則依下單時間的先後決定成交優先順序。
-延伸閱讀-
逐筆交易vs集合競價 https://www.twse.com.tw/zh/page/products/trading/information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