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在買進股票成交後,必須付出交割所需款項,才能獲取買進的股票;同樣,投資人在賣出股票成交後,須交付賣出的股票,才能獲取應得的款項。
投資人交易成交日(T)後第二個營業日(T+2)上午10時前(例如:星期一買進股票成交,需於星期三上午10時前,把應付的股款匯入銀行交割帳戶)。在銀行交割帳戶中有買進應繳的價款,或是證券集保帳戶中有賣出應繳的股票,提供給證券商,證券商再將相關款券給證交所之後,投資人通常在T+2日11:00就可以取得買進的股票或是賣出的價款。
-延伸閱讀-
款券交割作業 https://www.twse.com.tw/zh/page/clearing/operatio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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