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易說明:
證券信用交易係指投資人利用財務槓桿原理從事證券交易,並向符合資格條件的證券商以股票或現金提供擔保,由證券商融通投資人資金或證券的行為;證券商若融通的內容為資金,即為融資,若融通標的為證券,則為融券。
【科普時間】:
*融資:投資人預期某支股票未來會漲,先跟證券商借錢買股票。就如同買房子但沒足夠的錢,因此跟銀行借錢買房子一樣;投資人想買某支股票,但是錢不夠,可先向證券商借錢來買股票,這就是融資。
*融券:投資人預期某支股票未來會跌,先跟證券商借股票來賣掉。當投資人預判某支股票未來會下跌時,可以先向證券商「借股票來賣」,等到未來股價下跌後,再買回股票還給證券商,以賺取價差,這就是「融券」。
融資融券期限:
期限為6個月,在期限屆滿前,證券商必須審視投資人的信用狀況後,可同意投資人申請展延期限6個月,一年期限屆滿前,證券商應再審視投資人信用狀況,可再准允投資人申請展延期限6個月,合計最長18個月。
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
最高融資比率(60%)
融資買進股票,需準備40%自備款(證券商出借60%)。
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 ( 90%)
融券賣出股票,需按融券賣出成交價款90%的價金支付證券商,當作保證金。
擔保維持率:
信用帳戶的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時,證券商就會通知投資人針對各該筆不足擔保維持率的融資融券,在2個營業日內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若投資人未在2個營業日內補繳或僅補繳其部分者,證券商便依照規定處分其擔保品。
投資人融資或融券必須提供證劵商擔保品,目的是為了保障證券商的債權,但是因為擔保品或債務如為有價證券或其他商品,價值將隨市價而變動,為使證券商債權能受一定程度之保障,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於是訂定投資人應維持擔保品價值與債務之間最低比率,稱為最低整戶擔保維持率,目前規定是130%。當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時,證券商就會進一步檢視投資人信用帳戶內各筆信用交易的擔保維持率,並就低於130%者,發出追繳通知,請投資人補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如投資人未補繳,恐將面臨擔保品被證券商處分(俗稱斷頭)。
擔保維持率計算公式:
擔保維持率=(融資擔保品證券市值+融券擔保品及保證金+抵繳有價證券或其他商品市值)÷(融資金額+融券標的證券市值)×100 %
舉例說明整戶擔保維持率之計算方式,例如:
(不考慮買賣手續費、證券交易稅、融券手續費、融券費):
假設投資人信用交易帳戶內僅有融資買進、融券賣出股票各一張,成交價均為10元,則整戶擔保維持率=(融資擔保品證券市值+融券擔保品及保證金+抵繳有價證券或其他商品市值)÷(融資金額+融券標的證券市值)×100%:計算如下:
((10,000)+(10,000+9,000))÷((6,000)+(10,000))×100%≒181%
追繳通知擔保維持率之計算方式:
假設股價表現未如預期,投資人融資買進的A股票價格下跌至7.5元,融券賣出的B股票價格上漲至14.5元,則整戶擔保維持率計算如下:
((7.5×1,000)+(10,000+9,000))÷((6,000)+(14.5×1,000))×100%≒129%。
因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證券商將進一步計算各筆資券餘額的擔保維持率。
各筆融資融券餘額的擔保維持率:
A股票融資擔保維持率=(7,500)÷(6,000)×100%=125%。
B股票融券擔保維持率=(10,000+9,000)÷(14,500))×100%≒131%。
其中A股票擔保維持率低於130%,應補繳融資自備款差額=融資金額-(計算日收盤價 × 融資股數 × 融資比率):計算如下:
6,000-(7.5×1,000 ×60%)=1,500元。即投資人應補繳1,500元。